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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957


为进一步配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企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设置

1、岗位一:经开集团总经理1名;

2、岗位二:法务专员2名;

3、岗位三:投资专员2名;

4、岗位四:财务人员3人。

报名条件

1、岗位一:经开集团总经理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2)经济管理类、金融类专业;

(3)有企业投融资工作经历,具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及股权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

(4)熟悉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和金融投资,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战略规划、资源整合、分析决策、风险控制和沟通协调能力;

(5)熟悉现代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具有较强的风险判断能力;具备优秀的决策能力、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强抗压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

(6)熟悉国资国企相关管理规定及运作流程,熟悉政府平台公司转型、市场化投融资等相关工作;

(7)具备工程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2、岗位二:法务专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2)经济类、法律类相关专业,熟悉《民法典》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

(3)通过司法考试,有大型企业法务、律师事务所管理岗工作经验的优先;

(4)熟悉金融业务,掌握金融法规、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相关知识;熟悉金融行业项目拓展、事中、事后管理等业务,能独立处理各类国企法务工作;

(5)具备快速学习、独立思辨和分析判断能力,拥有良好的执行力。


3、岗位三:投资专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2)金融、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或理工科背景专业;

(3)熟悉投资项目运作流程,有独立开展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谈判及项目投后管理的经验;

(4)具备金融相关知识,能独立进行财务分析、估值建模、评估投资回报等;

(5)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逻辑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拥有投行及基金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4、岗位四:财务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2)财经类、金融类等相关专业,财经类中级以上职称;

(3)熟悉国家金融政策、会计准则、资金管理,研发项目管理及内控流程;

(4)熟悉财经政策法规,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备良好的综合规划和管理能力及内、外部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6)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8楼828办公室,联系人:曹立群。联系方式:0510-87821796。

3.报名携带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报名表和照片(报名表和照片都需电子版,报名表可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yixing.gov.cn/yxedz公告公示栏内下载)。


(二)考试

开考比例为1:1,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后,以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者求和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决定。


(三)考察和体检

将总成绩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该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考察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取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监督举报电话:87661085。


本公告由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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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编辑:蒋   曦
审核:史伟平
发布:曹立群